一、为确保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订立装修安全协议如下:
甲方:
1、依据相关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乙方:
1、乙方自行组织所需施工人员,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计划与规则并督促实施。
2、乙方在进得高空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施工。
3、乙方因施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应,直至施工验收结束,双方共同遵守。
二、装修质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
3、批内墙、天花,保证平行。不能高低不平,阴阳角拉直。
批三遍灰后打磨入滚油,至少滚三遍保证油光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进展批完第一遍灰预付款20%。
2、批完三遍灰验收后付30%。
3、上完三遍油验收合格付清余款。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安全协议书
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与维修、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配合乙方为施工 创造条件。
2、甲方工程部及保安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处理。(按大厦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消防安全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楼宇的维修、装修施工单位,须持市、区、县级以上施工营业执照。国外施工队,须持有进京承包工程许可证和综合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施工能力等)。
2、乙方应将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及防火安全措施交甲方保安部和工程部备案,并向甲方保安部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凭财务室收据到保安部办理出入证)。乙方人员进入楼宇时应主动出示施工出入证,接受门卫验证,无证者谢绝入内。
3、乙方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4、乙方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楼宇施工。
5、乙方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
6.乙方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7、乙方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确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当先征得甲方保安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及操作人特殊证件,批准后,由保安部现场确认符合动火要求,开具动火证方可作业。
8、施工必需的易燃、易爆品应按甲方保安部指定的数量地点存放,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加楼宇内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
1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施工现场必须按平米自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或到物业保安部租用。
1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确需工程需要的必须将施工方案书面报行政部并转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时应尽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14、乙方违反上述各条款如出现现场混乱,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严重的甲方除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备注:在本大厦未完全竣工验收前,提前进场进行二次装修,另须签订《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保安部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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